| 保安杀死业主 死者儿子告物业索赔百万要求换房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4 8:50:05 
|
|
北苑家园紫绶园前保安队长闫品三入室杀死业主案,在凶手闫品三被判处死刑后,近日两死者的儿子将小区物业、开发商诉至法院,索赔108万元并要求更换一套住房。
庄女士的儿子在起诉书中称,母亲遇害后,他不敢回屋,一直住在亲戚家,目前已无力支付学费及生活费。他认为,母亲和李先生被闫品三杀害,是物业公司在雇用保安时失察,疏于安全防范才导致;而开发商在设计房屋时存在缺陷,使得闫品三顺利进屋。
近日,庄女士的儿子和李先生的儿子一起,将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索要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8万元。同时,庄女士的儿子要求更换一套同等条件的住房。
对此,城承物业和城建兴华均表示,目前还未接到法院传票,不便发表意见。
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案情回放:
2006年6月29日凌晨,闫品三在朝阳区北苑家园紫绶园13楼某房间盗窃时,被屋内48岁的业主庄女士发现。闫品三用尖刀杀害了女业主及其46岁的男友李先生,并抢得诺基亚手机一部。案发当日,闫品三就被警方抓获。
|
| 文章录入:西西 责任编辑:西西 |
|
上一篇文章: 开发商违约金可以抵物业管理费吗 下一篇文章: 居民掉进水表井物业判赔九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