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一夜间20辆车被割胎 物业称不付责任(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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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青岛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0 7:5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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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正在更换备用轮胎
早报讯 昨日一早,开发区一小区的20多名居民发现停放在楼下的轿车车胎上被人用利器割破。车主认为,自己缴纳物业费,小区物业公司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物业公司则认为,物业提供了有人值守的收费停车场,而车主却将车都停在自家楼下,物业不应承担责任。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
“我们小区内近20辆的轿车车胎一夜之间都被割破了。”昨日上午,记者在事发小区看 到,许多私家车轮胎上都被割了大约2厘米长的口子,被“破肚”的车辆大多数是中高档次的轿车。
“这事得让物业负责,我们物业管理费不能白交。”居民李先生提出,物业公司应对此事负责。对此,记者电话联系了小区物业办公室的张主任。“我们小区有收费的地上和地下停车场,那里有专人看管。”张主任说,居民们大多把车停在自家楼下,这样给物业的管理带来不便,车被划应由居民自己负责,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青岛康达律师事务所的于云龙律师认为,小区内一夜之间近20辆轿车轮胎被割破,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看小区居民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关于停车问题的合同。如果居民与物业公司有合同约定,居民停放在楼下的车辆由物业公司负责看护,居民车辆失窃或受损,物业公司就必须承担责任。如果在非封闭的小区,物业在设有收费停车场的情况下,居民自行停车,物业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刘海龙 杨硕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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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西西 责任编辑: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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