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物业管理走好规范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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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7 15:42:11  |
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有关数字显示,近年来,老百姓对物业管理的投诉大幅度上升,几乎占房地产总投诉 量的85%,且还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而另一方面,物业公司由于自身素质、竞争激烈等种 种原因,举步维艰。一不小心就会被业主投诉,与开发商、专业公司的关系难以协调,这 是当前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的尴尬处境。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情况呢? (一)物管公司与开发商的职责界定不明确 职责界定不明确是当前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职责界定是指发展商、施工单位、 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四方,在以物业为中心而发生的责任确定。由于职责界定欠明确,往 往会造成某些责任的盲点。某小区,业主入住之初发展商仍在卖其他的楼盘,有免费车辆 接送业主回家。但发展商卖完楼撤离小区后,物业管理公司即刻以经营成本过高为由,通 知业主免费车将变为收费车。于是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场纠纷。其 实,事情的责任并不在物业管理公司,但是由于职责界定的不明确造成了双方本来完全可 以避免的冲突,这类事件是当前业主投诉的重点。 物业管理公司一般是由业主大会聘请,签订协议后才能接管小区。然而,在绝大多数 楼盘中,业主大会制度还没有得到真正实现,绝大多数物业公司还是由开发商指定的,与 业主之间并没有什么协议。有关专家介绍,近年来的物业投诉案例,几乎75%以上都是开 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如房屋质量问题、房产证问题、小区规划问题等等,真正该由物业 公司负责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物管公司直接面对业主,是第一线投诉对象,往往成为 开发商的“替罪羊”。 (二)管理费用收缴难 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目前最头疼的是物业管理费的收缴问题。通常,物业管理水平 高的小区,物业缴费率就高,而在物业管理水平低的小区,无论收费多少,物业缴费率都 很低。物业管理水平决定着物业缴费率的高低。但物业管理公司普遍存在收费难的问题。 目前高档居住小区的物业缴费率目前占到90%以上,而在普通居住小区的物业缴费率不到 60%,实际上在绝大多数小区都存在着欠交物业管理费用的现象。 为什么业主拒绝缴费:第一,对物业管理的不满意,认为物业服务没有到位;第二, 质价不相等,多收费少服务;第三,除政府定价的普通住宅外,一些小区的业主对物业公 司制定的收费标准不认可;第四,因房屋质量等问题而将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责任转到物业 管理公司;第五,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因出国或者出租房屋等原 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 收费过高问题也是物管投诉的一大热点。物管费过低问题也让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 目前已有不少楼盘通过招标方式来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但在招标活动中,招标单位往往有 越便宜越好的消费心理,不少物管公司为赢得项目不得不惜代价,不计成本大打价格战。 使得物业管理费收缴走入了恶性循环。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缺乏规范和监督 物业管理公司缺乏监督,与业主之间缺少明确的权责关系,反客为主,是不断激化矛 盾的主要原因。 有的物业公司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主人,他可以把小区内的任何公用设施出租收 费,对小区内的任何变动,都可以完全不征求居民的意见。有的公司收取物业费后,一些 维修工作仍需交费。对居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敷衍搪塞,甚至不理睬;有的物业公司为获取 更多利润,在小区居民楼内、电梯、绿化区到处设置广告,影响小区面貌和环境。保安是 物业公司请来的,他们只对物业公司负责,于是就有了保安殴打业主的事件发生。一些企 业错误地将自己凌驾于业主之上,忽视业主的权益。有的不能严格按合同、制度办事,处 理问题和矛盾的方式简单生硬。在商品房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中,个别物管企业巧立名目, 多收费,少服务,质价不符,有的财务不公开,以押金、罚款等不正当手段强制业主服从 管理,从而使矛盾激化。 (四)物业管理公司缺乏承担责任 有些自称保安严密的小区,当发生业主财物被偷事件时,业主却投诉无门。当此类事 件发生时,物业管理公司不能一推了之。因为,作为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执行者,物业管 理公司有义务对业主的财物安全负责。否则,如何叫业主相信你的管理服务水平,如何叫 业主心悦诚服地去缴他们的物业管理费。责任承担不积极,这不但对业主的归属感造成损 害,而且自毁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形象。 (五)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法制意识的业主 业主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消费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一些业主希望得到最好的 物业管理,但只愿意付非常少的物业管理费,一些业主对物业管理问题知之甚少,缺乏自 我保护意识。他们买房时只注意房子的质量、价格,往往忽视了物业管理问题;只知与开 发商打交道,而不知如何与物业公司打交道,甚至不清楚自己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而一旦出现了突发性的事件如打人事件,或明显的质量问题,个别人又容易将问题 简单化、情绪化。 (六)物管法规不统一 目前全国没有一部统一的物业管理法规,各种关系都无法规范。如开发商与物业公司 是怎样的关系,如何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如何进入和退出小区管理,物业管理如何 收费等均无章可循。 规范物业管理刻不容缓 (一)健全法律规范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将出台,《物业管理条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和业 主,涉及到的还有水电气暖等等其他一些方面的法律关系,都有非常明确的法律条文,还 有包括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和缴费这种双方的权利责任等。这个条例出台以后, 对于更好地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推行物业管理的规范发展,都会起到非常重 要的作用。 (二)合同严格纠纷减少 目前,付多少费享受多少服务,这方面国家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有些业主交了钱却没 有得到等值的服务,这也是一个质价不相符的问题。现在有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收费的官 司,一打就是几个月甚至是半年,一个是法律方面的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合同问题。 有关专家指出: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是要通过合同来约定。今后,要加大物业管理市 场的培育和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的进程,通过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来 选择业主信得过、能够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就是品牌的物业管理企业。然后签 订好合同,通过合同来明确约定我付多少钱你必须给我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如果我付了钱, 你不给我提供等值的服务,那么我通过合同来追究你的责任。相反,如果说物业管理公司 提供了等值的服务,业主没有按时交费,那么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通过合同来追究业主的 责任。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都要增强合同意识,按合同约定,该承担哪些责任,不承 担哪些责任。 (三)分业经营、相互制约 物业管理应该是住宅小区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以后的事,但在发展初期大多数的物业 管理都是开发商自己组建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的。这种模式延续到现在。 国家《十五计划发展纲要》中,已经明确地提出,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鼓励房地产 开发、房地产销售和房地产管理分业经营。像深圳的一些开发商,自己不再组建物业管理 公司,而是从社会上选聘。实际上,分业经营以后,互相形成了一种制约关系,这种有品 牌的物业管理公司,就能很好地对今后入住的业主负责,对开发商的前期行为进行监督, 使得整个物业的前期开发建设过程,为后来的物业管理,为大家入住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四)要走社会化、专业化、经营型物业管理的道路 中国的物业管理就是要走社会化、专业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发展道路。社会化就是 整个的住宅小区里住了多个业主,产权多元化的格局形成,那么多个业主一起出钱,通过 在社会上选聘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代自己作这么一个管家;专业化就是由专业性的物业管 理公司来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和专业性的服务;那么经营型就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 一个经济关系,是一个法律合同关系,那么物业管理是一个有偿的管理和有偿的服务。业 主要花钱买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得到的物业管理费后,必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这是我 们今后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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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西西 责任编辑: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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