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主入住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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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9: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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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住准备工作 1、物业管理部在业主入住前一个月制定入住工作计划,该计划中应明确: (1)入住时间; (2)负责入住工作的人员及其职责; (3)入住手续; (4)入住过程中使用的文件和表格。 2、入住工作计划应由管理处主任批准,综合部应提前一个月向业主发出《入住通知书》,详细说明: (1)需业主准备的证明材料 (2)需业主填写的表格 (3)办理入住手续的程序 (4)办理入住手续的工作现场应张贴入住公告和明确的指示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的各类咨询和引导,以便于业主办理各项手续。 二、入住审查登记 1、综合部应建立入住登记表,对业主提交的《入住通知书》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收取《入住通知书》,在入住登记册中注明,并向入住申请人发放资料,应包括: (1)《入住说明》 (2)《住户手册》 (3)《住户公约》 (4)《管理协议》 (5)《预交费用标准》 (6)《装修须知》 (7)《住户登记表》 (8)《装修审批表》 (9)《验收交接表》 2、上述发放的资料应在《入住登记册》中由业主签收,或由管理人员注明。在提供给业主的《入住说明》中应明确由业主填写并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 (2)工作证复印件 (3)《业主登记表》 (4)购/租房合同的正本及复印件 (5)已签署的《住户公约》、《管理协议》 3、管理处对业主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验证内容包括: (1)表格填写是否完整、正确和清晰; (2)公约和管理协议是否已签署; (3)身份证明文件与购/租房合同及《业主登记表》是否一致。审查通过后,入住管理员收取购/租房合同复印件、《业主登记表》、《住户公约》一份、《管理协议》一份,在《入住通知书》注明签收。 三、预交费用 财务部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法规及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指定入住《预交费用》。管理处在审查并接受业主收取各项费用,并开具相应票据给业主。费用项目包括:预交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及清运费等。财务部建立费用登记表,对费用交纳完毕的业主,应在登记表中注明。 上述手续完成后,楼房管理处查验入住登记表及已签署的《管理协议》及各项收费票据后向业主发放钥匙,并在《钥匙发放登记表》上登记,同时应和业主协定验收房屋的时间和方式。 管理处与业主一起验收其名下的物业,登记水、电、气表底数,双方在验收交接表上签字确认。验收过程中双方确认需维修的事项由事务部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四、入住后的装修管理 综合部在提供给业主的文件中应明确装修管理的要求,具体内容参见《管理处物业装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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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西西 责任编辑: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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