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 | 物管资料 | 物业法规 | 物管案例 | 物业论文 | 表格招标信息VIP资料培训中心 | 物管图书论坛 | QQ联盟 |
专题:住宅 | 办公 | 商业 | 院校 | 医院 | 工业 | 会所 | 合同 | 人事 | 职责 | 预案 | 接管入住 | 维修金 | 经营管理 | 其他资料
专题:工程 | 安保 | 保洁 | 绿化 | 消防 | 车管 | 装修 | 创优 | 品质 | 培训 | 知识 | 业主大会 | 招投标 | 社区文化 | 品牌文化
专题:财务 | 收费 | 维权 | 纠纷 | 客服 | 会服 | 计划 | 总结 | 报告 | 试题视频 | 致词演讲 | VIP资料:物管方案 | 精品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物业管理网 >> 物业法规 >> 北京 >> 法规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北京制定住宅小区车位指标         
北京制定住宅小区车位指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6 19:01:58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市机动车增长较快,1994年北京市政府颁发的《关于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行指标管理的通知》(京政发[1994]72号)中关于新建、改建居住区(含居住小区,下同)居民汽车场、库配套指标已不能满足居民停车的需要。对此,北京市规划委就提高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民汽车场、库配套指标提出以下意见:

  一、将新建、改建居住区居民汽车场、库配套指标由每千户100个车位提高到以下标准:

  (一)按《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96]首规办秘字第23号)建设的普通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在三环路以外的(包括旧区改造和零星加建的住宅),按每千户500个车位标准设置;在三环路以内的每千户300个车位标准位置。

  (二)中高档商品住宅按每户1个车位标准设置,高档公寓和别墅按每户1.3个车位标准设置。

  二、以上规定自1999年5月1日起执行。在1999年5月1日之前,新建、改建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发《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的,其居民汽车场、库配套指标按原审定方案执行;未经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发《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的,其居民汽车场、库配套指标根据本意见规定修改。



法规录入:贝贝    责任编辑:shitou810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物业小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
    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
    淄博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
    枣庄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
    《关于公布威海市区住宅
    《泰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
    关于印发《加强住宅物业
    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地市: 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威海日照莱芜聊城泰安 | 济宁枣庄德州滨州东营菏泽 | 临沂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VIP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