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不上物业费物业公司对三栋楼“罢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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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2 9:2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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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伟虹)连日来,陆续有呼市金桥佳园乌兰小区的住户致电本报反映,近一个月来,小区的物业公司停止了服务,1、2、3号住宅楼的垃圾堆在院中间,脏乱不堪。
走进金桥佳园乌兰小区,记者看到1号、2号、3号楼之间的垃圾箱旁、草坪上有四五个垃圾堆,由于无人清理显得很是杂乱,其他几栋楼间却十分整洁。记者通过向业主和物业公司了解得知,该小区物业公司是从2005年1月份接手物业服务的,小区物业公司定出的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月0.40元/平米,但至今1号、2号、3号楼共154户全年交费户数不到10户,是小区住宅楼里交费率最低的,最后物业公司停止了物业服务。物业公司的陈经理说,由于收不上物业费,物业公司人员工资拖欠了好几个月,最终难免这些工作人员辞职回家。物业公司为了不因收不上物业费被拖垮,最终放弃1号、2号、3号楼。据了解,1号、2号、3号楼的住户中约有60多户是赛罕区蔬菜副食品局的职工,另外还有一些赛罕区政府的干部、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零散的买房者,这些住户介绍说,大部分住户不交物业管理费主要是觉得物业费标准定得高,难以接受。另外的原因就是在当初建房时开发商承诺说用小区里的液化气站供气是临时措施,等市区里煤气公司管道铺设过来就改换煤气管道,可从2003年煤气公司主管道就已延伸到了小区这一带,但小区里的管道却迟迟没有安排改造,所以开发商撤出后派来了目前这家物业公司,住户们因为这个问题对交费的事情采取了消极抵抗态度。
随后,该小区开发单位呼市乌兰房屋开发建筑公司的陈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就改造煤气管道一事,乌兰房屋开发建筑公司正在与煤气公司进行协商。
关于小区居民认为物业公司定出的收费标准偏高的问题,呼市房管局
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答复说,对于物业收费标准发改委有明确规定,居民有异议可向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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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老妖 责任编辑: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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