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定价将有“明白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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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11:3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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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1月9日讯(记者 王爱科 王海强)记者昨天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将于2月1日开始实施。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涉及近两百项成本监审内容,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就物业管理费的收缴方面将有一本“明白账”。
据介绍,纳入《监审办法》监审范围的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共分8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费用(含人员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环境卫生清洁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养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组成。对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收费价格,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进行核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价格高于或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格主管部门将确定一个核减数或核增数,最后确定一个核定数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应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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