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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业主质疑物业擅改收费标准 物业:业主填"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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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质疑物业擅改收费标准 物业:业主填"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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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威海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0 9: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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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消息(记者 杨铭飞)“小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就擅自更改收费标准。不仅如此,长久以来,物业公司的服务也十分不到位。希望报社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制止这种‘乱收费’的行为。”近日,文登市区龙山小区居民邹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了这个情况。
据邹先生介绍,自小区建成后,一直由文登达利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业主每户每月需交纳5元钱的物业费。2007年8月,物业未征得业主同意就在小区内张贴通知称,此后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将改为每月0.12元/平方米。邹先生说,不仅如此,他也对达利物业在小区的服务感到不满:在入驻小区之前,该物业公司承诺的“楼梯每周清扫、拖擦1次;楼梯扶手、楼道窗玻璃经常擦洗”等服务内容都无法做到,物业人员也不清扫楼前道路上的积雪。此外,小区仅3盏路灯,业主每户每月还需交纳0.5元的电费。
针对邹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达利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于女士。于女士解释说,邹先生反映的物业服务不到位情况确实存在,但有客观原因:冬天天冷,怕结冰滑倒业主,所以他们刻意减少了楼道拖擦次数;不能清擦楼道窗玻璃,是为了防盗,楼道窗户已经被焊住,无法打开;至于未能清扫楼前积雪,则是因为物业员工雪后全部忙碌着清扫小区主道路上的积雪而无法抽调人手。
于女士告诉记者,以前每户每月5元钱收取的是垃圾清运费而非物业费。物业更改收费标准也并非擅自做主,而是按照规定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后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并不再收取每户每月0.5元的路灯电费。
随后,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小区收费标准改为每户每月0.12元/平方米”的业主征求意见书。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书上,邹先生妻子填写了“同意”两字并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于女士说,经过挨家挨户上门调查,小区近300户75.2%的业主同意新的物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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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西西 责任编辑: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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