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物协计划:确保10月开考注册物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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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1 7: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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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08年工作计划要点 一、协调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参与实施物业管理师制度 积极配合抓紧做好全国首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有关协调工作,促成考试收费尽早立项,确保今年十月份举行首次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积极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共同做好首批物业管理师的初始注册工作,制订物业管理师执业规则,研究落实即将开展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修改教材大纲的相关内容,避免考试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脱节 随着《物权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颁布,以及《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修改,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参考教材中相关内容应当作适当的补充和修改,以免考试内容与现有法律法规脱节。此项工作争取上半年前完成,以便各地报考对象备考。 三、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参与相关法规政策制定 受最高人民法院邀请,积极参与《物权法》出台后首部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涉及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制订工作。协会将在认真征求部分地方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并提交详细全面的书面报告。我们还将根据各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全国和地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制定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和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发挥立法方面的促进作用。 四、总结生存状况调查成果,完成行业调解课题研究报告 在去年初步完成面上填报数据的基础上,今年协会要组织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分类评估,在摸清行业底数的基础上,针对影响行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有关政策研究,形成专题报告,提交相关部门用于决策参考,努力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协会还将在最高院司改办的指导下,完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项目中“物业管理行业调解”子课题的研究报告,以供相关立法、行政部门和地方行业协会参考。 五、成立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开展物业管理专题研究 为加强对行业发展的研究,拟在去年酝酿筹划的基础上,抓紧成立“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做好中心特邀研究员的聘任工作,充分发动行业内外热心于行业发展有关问题研究且有一定研究能力的职业经理及相关人员的作用,开展行业发展方面的重大课题及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工作。协会计划将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方向、物业服务企业的税负、物业管理与资产管理、酬金制和包干制收费模式研究、物业管理商业模式研究、物业管理行业人力资源保障体系研究等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争取年内能够提交研究成果。 六、强化行业指导作用,加大行业维权力度 针对以往曾出现过业主以“保安”为由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的案例,为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准确界定行业责任,协会年初下发了《关于使用“秩序维护员”称谓的指导意见》,建议今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再使用“保安员”称谓,统一使用“秩序维护员”称谓,以减少管理服务纠纷,规避企业风险。近阶段要会同地方协会指导有关企业抓紧落实称谓改变及职能调整的相关工作。与此同时,要注意在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下发后,妥善处理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厘清秩序维护员与保安的区别,界定秩序维护员的职责范围。对聘用保安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导他们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利用今年“两会”机会,协会将针对现阶段物业服务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税收过重、水电费价格过高和政府指导价标准过低等问题,继续向全国政协提交有关提案,建议对物业管理行业给予适当政策优惠。我们还将根据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与地方行业协会配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维权功能。 七、加强协会的沟通和协调,促进行业的交流与协作 拟定在四月份召开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协会年度主要工作,讨论如何发挥协会理事单位在行业发展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共同商讨行业发展的有关重大事项,交流地方行业协会的工作经验。同时,年内继续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一至两次跨地区的行业交流活动。 八、重视行业宣传报道,不断扩大行业影响 继续发挥会刊《中国物业管理》和协会网站的行业宣传主渠道作用。严密关注政策和舆论导向,关注事关行业发展的重大事件,加大行业宣传的力度和深度。继续加强与有关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举办专栏或专题节目,加强正面宣传,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九、调整充实协会内设机构,完善增强专业指导功能 在继续发挥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两个专业委员会作用的同时,为加强对物业设施设备的专业研究与技术指导,上半年将成立“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设施设备管理专业委员会”;为加强对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和指导,要抓紧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尽快完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专业委员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择时召开成立大会。 十、认真做好政府交办工作,继续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严格按照部、司要求,认真做好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工作和物业管理师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工作。在完善全国一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的同时,与地方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调配合,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师的诚信状况进行动态跟踪,提高行业诚信建设水平。认真组织2008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验收和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的评审工作。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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