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李钢)昨天,白云畔山花园业委会主任李迎秋状告开发商圣地房地产公司名誉侵权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一审判决圣地公司赔偿李迎秋精神抚慰金1000元,并书面道歉。诉讼双方对一审判决均不满意,都向中院递交了上诉状。
2007年7月30日早上,李迎秋和其他几位业委会成员准备去法院参加一起诉讼。谁料,三个不明身份的歹徒冲上来,持刀疯狂砍杀李迎秋。
8月1日,圣地公司在畔山花园小区内贴出《圣地有话说——致畔山花园广大业主的一封公开信》。信中称,李迎秋“六次与开发商打官司,无一胜诉”。信中还称,李迎秋“以维权为借口,泛用权力压制民主,做出用业主的钱告业主的荒唐怪事”。
李迎秋遂向法院状告圣地公司。法院一审后认为,公开信中使用的“泛用权力压制民主”等词语,歪曲事实,降低了李迎秋在小区内的形象,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