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电费欠交半年 物业要收300多元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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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0 1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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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俊玲 实习生 赵鹏 马英哲 宫瑛
水母网5月10日讯 “去年9月欠水电费,直到今年4月物业才通知我们,而且收了我家300多元的滞纳金,不交就给停水停电,物业这样做合理吗?”昨日,莱山区康乐宫小区业主刘女士反映:其今年4月初突然接到烟台清泉物业公司的通知,要求自己交纳自去年9月至今年4月的水电费和滞纳金共2000多元。
据刘女士介绍,康乐宫小区的水电费一直由物业代收,由于物业每月收取水电费的时间与她的工作时间相冲突,她曾与物业经理达成口头协议,可以隔一段时间去交一次。她当时还曾想预付1000元费用,但物业不收。今年4月初,小区物业打来电话要求她交纳所欠水电费和滞纳金共2000余元,由于不是一笔小数目,刘女士随即赶到物业公司进行询问,被告知:这几个月的水电费1700多元,还有300多元是去年9月到今年4月拖欠水电费的滞纳金。
“我觉得这笔滞纳金收得不明不白的。”刘女士说。记者问:“小区的水电费一直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的吗?交费后是否有正规发票?发现你家欠费后,物业公司是否对你进行了告知?”刘女士答复称: “这个小区一直由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交费后只给一份电脑打印的明细单,没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部门出具的发票。我觉得不能理解的就是既然我家从去年9月份就发现欠费情况,为什么当时不通知我们,非得过半年再催交水电费,并收取300多元的滞纳金?而且当时物业公司告诉业主说,水电费一般都由公司先垫付,既然如此,又何来滞纳金一说?再说,小区业主多次要求物业公司给统一办卡交费,至今未能实行,不知什么原因。”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烟台清泉物业公司负责人张经理。他表示,该小区目前还未实行统一的水电费管理卡,至于什么时间去办还不清楚。由于物业没有及时收到业主交纳的相关费用,未能按时向相关部门交纳水电费,因而产生了滞纳金。另外,由于是代收费,所以有关部门不允许物业私自开发票。而且,去年12月份该物业更换负责人时,已将小区每月25日收取水电费的新规定,以贴小卡片的形式插在每户的防盗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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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西西 责任编辑: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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