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丽园讨物业用房 海淀法院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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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0 10: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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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物业入驻一年多,老物业仍不肯交出260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记者昨天从美丽园业主委员会获悉,对于迟迟不能交接的物业用房,海淀法院已经立案。小区的网站上已经挂出起诉状。
此次,美丽园业委会将开发商和老物业“北京东方鸿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除了要求交还260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还提出两被告应移交全部物业档案、资料和图纸。
业委会主任雷霞介绍,目前新物业南京新鸿运物业公司的保安、保洁人员等,仍挤在会议室、绿化用房等小房间里。而小区的物业用房被第三方“金泰恒业”占用,用于出租、居住。
据了解,海淀区建委曾在2007年1月承认在美丽园物业用房问题上工作有误,“因疏忽未能及时发现此问题,且在办理过程中误将用途录为系统默认值———住宅。现我委已经以房屋用途错误为由向市建委申请撤销房屋所有权。”业委会主任雷霞表示,虽然区建委于2007年6月28日撤销了金泰的房屋产权,但此之后,金泰恒业却并未撤离。
直到今年3月区建委答复,“针对110号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美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终于在5月5日在海淀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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