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司法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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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3 14: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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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司法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北京市司法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司法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DHBJJQ-2007-149 三、招标内容:物业服务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71.6347万 五、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其他要求: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 2)须具有三年(含)以上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的业绩; 3) 须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项目管理经验; 4) 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须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七、发售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招标文件于2007年11月23日至12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到下午4点,法定节假日休息)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电子版须另加100元(电子版不单独出售,投标人根据需要购买)如需邮购,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还,若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符,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大厦西侧)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能够证明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中“2、其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的复印件。 八、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时间:2007年12月03日下午13:3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九、接受投标时间地点 2007年1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煤炭大厦22层会议室接受投标,逾期送达或不符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7年1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煤炭大厦22层会议室 十二、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正本单独密封,并标明“投标一览表正本”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 竭诚欢迎感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号金之桥大厦四层415室(国贸大厦西侧) 邮 编:100020 联 系 人:刘倩 电 话:0086-10-65915024/65910924/65915614/65913057-808 传 真:0086-10-6595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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